這麼一來好些事就明白了,楊如晤並非滴酒不沾之人,既然肯受邀前來,想必會給面子來個賓客盡歡,但他本人嚴重暈車,除了自己開壓根不能做別人車,而且剛才偶遇時並未看到祝詞,也就是說,楊如晤今晚絕大概率會留宿在北苑。
宣贏心念一動,抓住趙經理胳膊:「你幫我查個人,看他住哪間房。」
「開什麼玩笑,」趙經理一臉防備,「這玩意兒可犯法。」
「你給我查一下,」宣贏將他手臂一壓,眯起眼恐嚇,「老闆讓你查你就查,不辦以後我給你小鞋穿。」
前幾年這座山莊遠沒有如此高端,當年沈泓還是個只知道花錢的浪子,機緣巧合來過一次,極其喜愛周圍的景色,又因當時的老闆經營不善,剛有脫手的心思沈泓就接了下來。
奈何那時二少爺正值財務制裁時期,手裡的可用的資金不夠,於是找到宣贏,要他支援一部分,以後就算他入股了。
宣贏回絕的很乾脆,指著天星的招牌說他這是小本買賣,沈少爺另尋他人坑吧,沒成想沈泓安靜了好一陣後,竟不慌不忙地觀賞起了他花重金買了的石頭,末了一拍手,說他打算當回賊,等哪天偷偷賣幾塊石頭,差不多也就夠了。
沒有千日防賊的,尤其這賊絕對有可能做出來這事兒,宣贏乖乖掏錢,陰差陽錯成了這裡的老闆之一。
「老闆也不行,」老趙掙脫著手臂,滿臉為難,很有職業操守地說,「萬一咱被人投訴,可不是小事。」
宣贏死死地攥著他袖子,大有你不答應我就不撒手的意思。
「不是,你到底找誰啊!」老趙小吼了一聲。
宣贏動動唇,憋出幾個字:「我男人。」
老趙差點兒沒栽過去。
查完信息,果然有楊如晤的記錄,住址在北苑十二號。
宣贏得到地址扭頭就要走,老趙拽著他叮囑一番,說先前那一行人只是在開會,談些躊躇滿志的理想,現在估計才吃上飯,單子上也顯示酒水沒少備,而且今晚跨年夜,沒準兒要喝一宿,房是訂了,可住與不住誰也不清楚。
宣贏也顧不得其他,想著大不了就蹲一宿,拖著自己的箱子就走了。
一路上煙花頻頻綻放,山莊內標明了可燃放點,各處均擺著消防設施,夜幕里時而爆發出璀璨的光芒,宣贏就在頭頂跳躍的光芒里,再度練習那套久別的開場白。
走到北苑差不多得十多分鐘,一排排獨立小樓呈階梯式向上延伸,從一號到十八號,由於十二號的地勢偏高,宣贏在下方便能依稀看到光亮。
宣贏提口氣,一鼓作氣直達目的地,木門內燈火通明,十二號的客人並未暢飲一宿。
幾分鐘後,宣贏搓了搓手指,顫顫巍巍地摁響了門鈴,很快,通訊連接,一道醇厚似酒的嗓音問:「哪位?」
話音落下,宣贏背脊一下子就凍住了,腿也沒出息地發軟,偏偏腳下還站了塊崎嶇不平的泥土,這也算是山莊的一個小特色,返璞歸真嘛,哪兒能全都是平坦的幽靜馬路。
偏偏冬日時節,正方形的泥磚凍的死硬,硌的哪裡都不舒服。
「哪位?」對方又問。
宣贏眼帘微垂,長長吸口氣,特沒出息地、結結巴巴地說:「客.....客房服務。」
一聲飽含戲謔的哼聲立刻響起,宣贏下意識地就抬頭,剛好跟電子屏里自己的那張傻臉對視上了。
此時不光背脊凍上了,渾身上下都不能動彈了 ,短短的幾秒鐘內,宣贏一萬次想把電子屏扣下來,摔碎,然後掉頭就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隔著電子監控器,楊如晤平淡且冷靜地在那頭給他普及律條法規。
饒是宣贏心中對楊如晤有愧,並且也做足了無法將楊如晤輕易哄好的心理準備,哪怕爭吵或者用恨意對待,宣贏全都接受,但是楊如晤情緒異常平穩,看他像看一個關係不怎麼好的舊友。
電子屏里的傻臉很快變為了執拗的摸樣,宣贏壓下胸腔里那股難言的苦澀:「開門,我賠錢給你。」
下一刻通話被斷,沒一會兒宣贏聽到門內響起了腳步聲,那股沒出息的勁兒又在腦子裡翻,等門終於被打開,沒出息的勁頭翻到最激烈,宣贏盯著他,鼻腔一酸,視線瞬間就模糊了。
楊如晤身穿一件黑色浴袍,幾乎與夜色融為一體,黑髮在夜風裡輕微起伏,那雙天生幽深的眼睛在他身上輕飄飄地慢慢繞。
似打量似端詳,又好像帶著怒氣隱忍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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