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此行就是專門針對煙花廠的,不僅要檢查煙花的生產,更要清算陳廣父子的所作所為。
省里來查,紙就包不住火了。
煙花廠廠長陳廣,暗中扶持沒有生產許可的小作坊製造煙花,引起了多次生產事故,構成了非法經營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重大事故責任罪;
此外,陳廣父子這些年不斷擴大勢力,欺壓百姓,更是犯下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等。
陳廣被打得措手不及,只得伏法認罪,而他的兒子陳殊卻不知所蹤。
陳殊這兩年經常外出考察市場,上一次回縣城已經是半年前的事了,至今未歸。或許在外面聽到了風聲,他也不敢回來了。
那幾天,省里來的警察在街道上、山林中來來往往,收集證據。
村民們躲在家門後暗暗看著,不敢作聲,但小鎮上空已經久違地出現了藍天。
直到陳廣被拷上警車的那一刻,大家藏在心中的快意才終於擺在了臉上。
煙花廠的時代,就這樣結束在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裡。
煙花廠在小鎮上存在了十五年。十五年的時間,從建廠到覆滅,從一家良心企業到黑社會組織,那偌大的廠房和漫山遍野的作坊見證了陳廣欲望膨脹、良心變黑的全過程,也見證了小鎮許許多多人的悲歡。
新年的煙花升空的那一刻,人們情不自禁地看向那座昔日鼎盛如今寥落的工廠,揚眉吐氣的同時,也不免感慨萬千。
但,腐壞的東西總要留在過去,新世紀才會有新氣象。
陳廣的煙花廠開足了馬力,最終也還是沒能奔向二十一世紀。
……
可是陳殊去哪兒了呢?
早在突擊檢查行動之前,鎮上的人就聽說陳廣在找陳殊。
因為陳殊以往出去考察一趟,不超兩個月就會回來,而那次卻離開了很久,也很久沒有消息。
那時候信息閉塞,交通不發達,買車票也不實名,要在全國範圍內找一個人,難如大海撈針。
陳廣風風火火找了幾個月,音訊全無,然後檢查組來了,一時自顧不暇,也沒功夫管陳殊去哪兒了。
大家都覺得,陳殊是提早聽到了風聲,害怕被抓,於是這個大孝子先跑了,留下他老子一頭霧水地迎接檢查組。
警方也難覓其蹤,於是陳殊被列為了在逃通緝犯。
直到一年後人們才發現,原來陳殊並沒有跑遠,甚至都沒離開這個小鎮。
……
2000 年夏天,汛期的雨水自山林高處傾瀉而下,日復一日地沖刷。
幾塊破碎的殘肢就這樣被衝到大路上,把過路人都嚇壞了。
那是一起殘忍的殺人分屍案。
由於分屍程度不高,屍塊都是大塊的,掩埋的位置也接近,警察順著雨水沖刷的路徑沿山搜尋,很快又找到了幾塊,基本能拼成一個完整的人形。
母親去接我放學,我們經過那條路時,正看見警察抬著擔架從山上下來。
殘肢在擔架上拼好了,上面蓋了一塊白布,但邊緣還是露出來一些,觸目驚心。
母親趕緊遮住我的眼睛,就像當年那具焦屍被抬出來時一樣。
但其實經歷過爆炸一事,我對這種場景的接受度已經變高了,看到這具屍體也並沒有感到很驚駭。
只是在母親遮住我眼睛的前一秒,我無意間注意到白布邊緣露出的被害人的右手,少掉了半截小拇指。
當時我沒有放在心上,只是記得這一幕而已。
警方很快確認了屍體身份,這被殺害分屍的被害人正是陳殊。
屍體身上只有一處致命傷,在頸部,兇器是普通的家用尖刀。
分屍的兇器是劈柴用的斧子,也是家庭常用的。
現場沒有找到兇器。
根據屍體腐敗情況判斷,他死於兩年前。
1999 年陳廣被抓前,他的兒子就已經死了。
時隔兩年,陳殊的屍體才重見天日。這兩年山間不知刮過多少風,下過多少雨。這場雨也下了好幾天,把現場沖刷得乾乾淨淨,找不到有效證據。
當地山多樹密人少,適合行兇的地方很多,也無法找到第一現場。
那年頭技術水平跟不上,警方查案主要還是從被害人的社會關係入手,走訪群眾,排查重點人員。
這種查案方式在以前的農村非常高效,因為鄰里關係密切,家長里短、新仇舊恨一查便知。
但假如遇到無差別殺人犯,這種方法就失效了,因為犯人根本不在被害人的社會關係中。
鄰省一個市那幾年連續發生了多起惡性犯罪事件,幾個被害人之間沒有交集,社會關係都很簡單。犯人隨機下手,是典型的無差別殺人。即便在現場發現了犯人的指紋和 DNA,更是在該地區排查了超十萬人的 DNA,還是沒能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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