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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賀警官跟他聊了一些……生意上的事。」

那是賀駿來挑釁賀亦巡,賀亦巡隨便詐了他一句,他便著急忙慌出去打電話了,直到事發後才回來。

「兇手等了很久賀駿都有沒回來,手上的糖球隨時都有可能融化。如果不及時下手,計劃就要白費,兇手乾脆趁林玫不注意,把糖球扔到了她的杯子裡。由於糖球體積較小,顏色和香檳接近,加上糖的密度比水大會沉底,所以林玫沒有發現。

「按理來說,固體糖在低溫液體中沒那麼容易融化,但杯子不停搖擺晃動,糖球時不時撞擊杯壁,短則幾分鐘,慢則半小時,氰化物就會釋放出來。而兇手要做的就是在下毒後讓自己的雙手始終保持在監控畫面里就是了。」

「後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這就是第一案的始末,我說的對嗎?馬秘書。」

視線的焦點轉移到了馬競身上。

只見他毫不慌張,就像順著偵探思路的平民一樣,認同地點了點頭:「這樣就能解釋毒物是哪裡來的了。不過照這麼說,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下毒嗎?」

許培沒再接話,看向了賀亦巡。

「我接著說第二起案子。」賀亦巡開口道。

「和第一起案子的完成度相比,第二起案子的手法非常粗糙,就像臨時趕工一樣。這也是為什麼我和許教授認為兇手本來想第一個殺賀駿,臨時改成了林玫的原因。

「由於計劃失敗,兇手必須另外想一個作案手法,同樣也是不能暴露自己,否則就沒法再對林玫下手。

「他看到賀駿獨自去了甲板喝酒,知道這是絕佳的機會,於是在回房間之前,他去了一趟二樓超市……」

「二樓超市?」賀茂虎不解地問。

「拿了剪刀、膠帶和魚線。」賀亦巡說,「他先回到房間,把100米長的魚線對摺,中點拴在露台欄杆上,其餘部分均扔到露台外。算上賭場,六層樓的高度約20至30米,因此對摺後的魚線垂到甲板上綽綽有餘。

「之後兇手通過露台翻到靠近電梯的空房間,那些房間沒有關門,不用擔心開關門聲會引起他人注意。接著兇手到負一樓的武器庫拿了槍和消音器,由於後續沒時間再回到這裡,他弄亂了武器庫來掩蓋這事。

「拿到槍後,他到甲板殺了賀駿,然後到靠近甲板,但樓上無法看到的地方,用膠帶把槍粘到船體外側,並拉過兩根垂下來的魚線,穿過扳機,系了一個死結。

「當然,槍身必須與魚線平行,延伸至六樓兇手的房間,這樣才方便拉動魚線扣下扳機。超市里售賣的魚線都適用於海釣,最大拉力在20磅,而扣下手槍扳機只需要5磅,用魚線開槍綽綽有餘。

「做完這些,兇手迅速回到樓上。這時候賀茂虎正在走廊上找林玫解釋黎夢蘭的事,兇手趁賀茂虎不注意,溜進空房間中,再翻露台原路返回。

「之後就是拉動魚線,槍響後立馬剪斷魚線收回,再假裝被槍聲驚動,走到門邊開門,這樣第二案的不在場證明也完成了。

「至於魚線、膠帶、剪刀以及槍和消音器,兇手應該一併收拾扔到海里去了。」

其他人都還在消化這巨大的信息量,唯有馬競仍舊沒什麼反應:「聽下來,好像其他人同樣可以完成這些事?比如boss,賀先生在門外,不影響她在門裡拉動魚線。」

「你很高明的一點,就是利用延時裝置,破壞了所有人的不在場證明。」許培接話道,「所以看起來,兇手可以是很多人,甚至是不同的組合。」

興許是感受到了誇獎,馬競的表情鬆弛了不少,推了推眼鏡,問許培道:「那你們為什麼覺得是我呢?」

「因為聰明反被聰明誤。」賀亦巡說,「兇手之所以露出破綻,就是因為這不在場證明。他明明可以什麼都不做,殺了賀駿就離開,為什麼要這麼折騰?

「很簡單,因為他認為除了他自己以外,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

「賀茂虎和凌鋒下令所有手下兩兩組隊,這裡沒有人落單。而凌鋒和辛迪、賀茂虎和周曄,都是老闆和心腹的雙人組合,大概率會待在一起。至於我和許教授,也是一對,所以在你看來,我們所有人都能相互作證,只有你,馬競,你沒有和林玫待在一起,而賀茂虎是有可能去找林玫的,在某段時間也能夠相互作證,所以這船上但凡出個事,很容易把矛頭指向唯一一個沒有組合的人,就是你。

「當然,這都是你自己的想法,實際上在六樓單獨待著的人不止你一個,周曄也是。假設他是兇手,他也會認為你和林玫是組合,自己嫌疑很大,所以最需要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的人,就是認為自己嫌疑最大的人。

「至於林玫,假設她是兇手,她很清楚你是一個人待著,沒有人會去找你,不會覺得自己嫌疑最大。 因此我和許教授推凶時,基本把兇手鎖定在了你和周曄之中。」

剛鬆弛下來的表情隱隱有一絲僵硬,馬競短暫地沉默了一瞬,問:「那最後又是怎麼鎖定到我身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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