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耀發問:「被告人,你難道沒嗅到畫上殘留的血腥味?」
「我天生鼻子就不好使,平常都聞不到什麼味道,」郁望對答如流,「而且畫被還回來的時候,已經添上了幾筆紅顏料,我以為是蔣萍添的,我們經常喜歡玩這種遊戲,讓她幫我在畫上添幾筆顏料,然後我再在她的基礎上隨意創作,來鍛鍊我的創作力。那些紅顏料的刺鼻味道,也足以掩過血腥味。」
尤未又追問:「被告人,按你的說法,你應該在蔣萍後來離開的一段時間裡,逐漸明白過來她是出逃了,那你是否有懷疑過是蔣萍殺了那三個人,因為太害怕才逃走的?而她在逃走前,因為不捨得你失去那幅未完成的作品,就先把畫交還給你以後,再出逃的?」
「審判長,」洛明立搶在郁望之前道,「我認為代理人此問題有誘導性質!她不能將自己的主觀臆測強加到問題中,逼迫我當事人順著她的思路作答!」
「審判長,」尤未解釋,「我認為我的發問在合理範圍以內。我只是按照被告人方才供述中所呈現的前後邏輯,對蔣萍是否涉案,向被告人做出進一步核實。」
「沒事,這個問題我可以回答。」郁望並無扭捏,爽快作答,「我之前一直沒和警方說,是因為我不想說有關她的任何壞話,所以,我在之前的庭審里也確實有所隱瞞。」
他重重嘆息一聲:「在蔣萍走了之後,我後來自己確實想過這件事,我感覺,比起她是因為有錢了才拋棄了我,更可能的原因是她當時犯事了,不願意牽連我才走掉的。」
他臉上浮現出痛苦的神情:「我雖然不願相信,但她確實是有動機的。她雖然表面上尊重毛阿姐,但私下裡經常和我吐槽她,說她經常向主人說自己的壞話,可能是因為存在這樣的過節,她才會對毛阿姐起了殺心。」
「至於爾笙和高昊,我想如果真如你們所說,那些女孩都是她拐賣過來的,而假如他們兩個是想要解救那些女孩,那和她起爭執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他連連嘆氣,「我實在不願相信她造了這麼多孽,但現在看來,她有可能真的是兇手,所以才在走後這麼久,都沒聯繫過我。」
「洛明立這次可以啊。」王覽月對王永遒小聲說,「替他竟然準備了這麼多套詞,也不知道他在看守所里背了多久。」
「這套詞是他現編的,不是洛明立給的。」王永遒一眼便看出問題,「洛明立好像並不想讓郁望就這樣甩鍋給蔣萍,所以一開始才阻止他。但郁望衡量過,覺得甩鍋給蔣萍更容易脫罪,才順著尤未的說法講。」
「沒想到這次他竟然這麼容易上鉤了,」王覽月望向庭上的尤未,他們在聽了郁望同意尤未的說法後,都忽然鬆了一口氣,「看來今天運氣在我們這邊。」
「先不要掉以輕心,」王永遒的表情卻還是很嚴肅,「我覺得不會這麼簡單的。」
第214章 歸來記「21」【沁城,2025】「……
對郁望的發問結束後,法警帶走了郁望,又帶來了沈靈雲。
相較於第一階段,沈靈雲要平靜得多,但也直接否認了起訴書里控告她的兩項罪名:「我已經在第一階段說過,我當時是接到了春臨寫給我的求救信,我才會去現場想要救回那些女孩的。因為當時現場已經起火了,火勢很大,而我找不到春臨,只能帶其他孩子先走了。」
檢方例行向她發問:「被告人,你有無證據可以證明你的到達時間是在現場起火之後?」
沈靈雲淡然道:「抱歉,已經過去十年了,我沒有什麼證據可提供的。但我沒必要在這一點上說謊,我那個時候根本不認識那些被害人,我根本沒有這個動機去殺害他們。」
而法官聽到這裡,向她補問:「那第一被告人呢?按你第一階段的供述,你當時和他其實還沒認識,對嗎?」
「是的,是他後來找不到蔣萍,想起蔣萍以前和他提起過我,所以才找到我,想要打聽蔣萍的行蹤。但在案發時,我們確實互不相識。」
法官又問:「所以在和第一被告人結識後,你有無向他提起過鄧春臨在求救信里說過的事,包括是蔣萍把這些女孩拐帶到泯城的事情?」
「沒有,」沈靈雲頓了頓,「我不想在他面前說她的不是,畢竟他們曾經一起共患難過,我說蔣萍任何的不好,都像是我是在編排她,他也不會相信的。」
江耀接著詢問:「被告人,你是否保存了鄧春臨當時的求救信?她是否在信中提及了囚禁和監視她們的人,正是郁望?或者說,當時他所用的綽號應該是阿忘?」<="<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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