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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煙花廠廠長的兒子,陳殊。

鎮上居民都早早休息了,只有他還在外面遊手好閒。

他看見了我,心中起了歹念,一路尾隨我到山路,強暴了我,還踩斷了我的腿。

此後我拖著我這瘸了的腿,很久很久都沒能走出我想要走出的縣城。

……

後來父親在山上找到了我。

他妄想讓陳殊對我負責,把我娶了;但陳殊只是一時興起玩玩,不可能娶我。

父親也不敢強求,畢竟煙花廠這根枝太高也太危險,要是拿捏不好輕重,全家人都得遭殃。

陳廣出面賠了錢私了,又讓陳殊面壁思過,不准他再沉迷女色。

這事沒有報案,就這樣結束了。

鎮上人都不知道這件事,只知道我半夜離家出走把腿摔斷了。

後來父親帶我到市三院接腿,住院住了一段時間。

三院醫生發現我精神狀態不對,於是我又被帶到心理科。

心理科醫生給我做了檢查,她給了我很多精神層面的幫助,因為我的身體狀況不好,她沒有開藥。

後來腿接好了,就回小鎮了,也就不再看心理問題了。臨走時,心理醫生還送了我很多心理方面的書。

父母擔心我嫁人的問題,一回鎮上就給我物色親事,黃了好幾次,最後我和煙花廠工人鍾越山成了婚。

婚後我不敢多出門,一直待在家裡;越山對我很好,他不知道我經歷過什麼,只是老老實實地對我好,讓我慢慢走出了心理陰影。

我一直很愧疚,因為當年我是瞞著那件事,嫁給他的。

……

轉折發生在越山被工人打的那一天。

他在廠里被工人群毆,我氣不過,直接衝去了煙花廠車間。以往我很少出門,更不會往煙花廠的方向去。

那次去後我就後悔了,因為我在廠里看見了陳殊。

陳殊似笑非笑地看著我,看得我心裡發毛,像是好幾年沒見我,忽然又意識到有我這麼一個人存在一樣。

後來我趕緊回家了,不敢再出門。

可陳殊已經對我起了心思。

他忌憚他父親。陳廣知道他闖過禍,勒令他不准沉迷女色,可越壓抑他就越想。

他經過我們村上,看見我女兒在外玩耍,送了兩支煙花棒,讓我不識字的女兒帶紙條給我。

紙條上寫著——

晚上十點到塘口倉庫,否則告訴鍾越山。

我怕越山知道後會傷心,我別無他法。

晚上趁越山睡著後,我拿了他的鑰匙,去了塘口倉庫。

我忍受著巨大的身心痛楚,又就範了一次。

事後我精神萎靡,終日惶惶。越山發現了不對勁,再三追問我。

最終我還是把前因後果告訴了他。

那一夜越山蹲在家門口,抽了很久的煙,而後回來抱著我,叫我別多想,他會想辦法。

可我知道,一時也想不出什麼辦法。

然後第二張紙條就送來了。

女兒貪玩,忘了把紙條給我,回來就隨手放在了桌上。

當時我在廚房忙碌,沒有看到,是越山下班回來先看到了。

晚上九點半,越山說倉庫那邊有事要處理,去看一下。

我沒有多想,可哄女兒睡覺時,心裡一直不安定。<="<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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