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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已經不是夫妻了,你打我現在也不屬於夫妻糾紛,以前派出所不管,你看現在管不管,就算派出所不管,我也能去起訴你。」

「朱林,你數次毆打過我,住在這的老師們都可以為我作證,我哥年後給我回信說他已經提了干,我已經給他寫信讓他回來一趟了。這次我不會輕易放過你,你等著進去吧!」

聽宋桂芳信誓旦旦,朱林他弟心裡已經嘀咕起來了,拉了拉他媽,朱林面色也猶疑起來。

朱林雖然識字,但連中學都沒讀過,宋桂芳的學歷比他高,又說的有模有樣,再加上宋桂芳親哥是個不好招惹的,一時半刻的他還真被唬住了。

朱林他媽色厲內荏的罵道:「擱這嚇唬誰呢,你每個月就該給妞妞錢,我們來要錢有什麼錯?你還是當媽的麼!自己不能給我們家生個兒子,還耽誤朱林娶下一個。還告我們,走到哪都是我們有理!你去告個試試!」

正吵著時,陳奕帶著兩位民警來了。

民警再次看到朱林,心想怎麼又是他!

宋桂芳頂著一臉的血到了民警近前,把倆人嚇一跳。

「公安同志,我和朱林已經離婚,他為了要錢帶著他親媽和兄弟到宿舍來打我,你們管還是不管?」

小林拍著胸脯大聲說道:「我們都可以作證!」

換別人可能就不管這閒事了,畢竟管閒事有可能惹的一身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她們這些老師平日裡交情還不錯,這會能幫一把還是會幫一把的。宋桂芳挨打也不是一次了,看著還真是怪可憐。

像小林和羅遠這些男老師們雖然覺得朱林想要兒子沒錯,但當初是朱林把宋桂芳打的再也不能生了的,她不能生了這怪誰?還不是得怪朱林自己?

再有,都離婚了還想拿前妻的錢養活自己一家,這是不是太不像男人太不是東西了?

身為男人,羅遠和小林他們可真是都看不過眼了。

民警嚴肅的看著手上還拿著半塊破碗的朱林,「走,都跟我們走一趟,女同志先去衛生隊止血看看傷口。」

這一臉血流的可太嚇人了。

宋桂芳搖頭,發著狠勁說道:「我就想要我閨女跟著我,他們這是故意傷害罪,你們今天要是不管,我就流血流到死,死在派出所。」

為母則強,只要能要回閨女,宋桂芳今天是豁出去了!她這麼說也是防著他們再和稀泥。

她去報過案,也找過婦聯,婦聯的倒是站在她這邊,但她們說話不管用,也給她要不過來孩子,至於他們,就會和稀泥,她被打,那是夫妻打架,是家務事,不是刑事案件,勸一勸讓她們回去繼續過日子。

派出所的還真不樂意處理這樣的事,平日裡也沒有夫妻打架鬧到派出所來,就算鬧過來了,他們又該咋處理?這是夫妻之間的糾紛,清官還難斷家務事呢,誰能把家裡的事全都說明白了?

哪對夫妻不吵架,打架也不算啥,各家不都是吵吵鬧鬧一輩子?吵完打完沒幾天那日子還不是繼續過?

但這回不一樣了,倆人離婚了!他們對宋桂芳和朱林的事也算了解,回到派出所做完筆錄後,知道了朱家今天為什麼去打人。

是的,哪怕朱林和他媽死活不承認今天還沒打人,他們也不信他們。

但誰讓這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呢?更何況,他們去的時候朱林手裡還拿著半個碗呢。

第202章 捕魚

正常人不論男女都會覺得朱家的人想的太美,無恥到沒邊了。

捏著閨女讓女方每月出二十五塊錢,一個幾歲的娃娃每個月咋樣能花二十五?還不是打著用女方的錢養全家的主意?朱林還能再找個黃花大閨女生個兒子。

宋桂芳頭上流的血都干在臉上了,她就是不去治,非要在今天的事有個結果後再去衛生隊看。

朱林他們的行為確實是故意傷害罪,倆人是辦了手續離了婚的,民警就對朱林他們說了,故意傷害罪是要去蹲籬笆的,讓她們自己想清楚,把孩子讓給宋桂芳,她還可能會放他們一馬,但他們要是繼續犟,那就去蹲籬笆吧。

這時候朱林他們三個才真正的開始害怕,宋桂芳之前真的不是危言聳聽。

這年頭蹲籬笆的人就算出來了也是一輩子抬不起頭,那人生可就毀了,在鄉下誰也瞧不起。

朱林他媽萬般不甘心,「她給我們一百塊錢,孩子就給她。」

民警都被氣笑了,「你們想蹲就蹲吧,我們管不著,人家當娘的要是把孩子接過去了,還得問你們要撫養費呢,你心裡是多沒數才在這會兒還想著問她要錢呢?」

民警起身就要出去,朱林他媽就急了,誰不怕蹲籬笆?她兒子要是進去了,以後她家咋辦。

「我們同意了,把孩子給她,你們去和她說。」

丫頭片子而已,到底沒有兒子精貴,朱林他媽心裡這麼安慰著自己。

民警當起了傳聲筒,把消息傳給了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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