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宇並不掏東西,也不接林也的話,他問了個很奇怪的問題,倒像是質問:「鹿鹿拿戶口本是登記結婚嗎?」
林也冷淡地「嗯」一聲。他都沒計較他新婚太太的重要證件為什麼會在別的野男人手裡。野男人卻在質疑他的動機。
李浩宇露出慌張無措的表情。林也在心裡嗆他,你們什麼關係,她結婚你這麼著急?只聽李浩宇很不上道地追問:「是和你嗎?」
林也盯著李浩宇:「我很忙。我太太病著。沒空在這裡閒扯。」
李浩宇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疊得四四方方,捏在手裡捨不得給林也,他嘴裡念叨,「這是很重要的東西。如果方便,你叫一下鹿鹿。」他狐疑地打量林也。這樣的人怎麼可能要鹿鹿?鹿鹿肯定是被騙了。她這樣乾乾淨淨的漂亮小姑娘剛出社會,就是會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盯上。
陸飛上前,很瀟灑地抽出紙條,交給自己老闆。
林也打開這張紙條,紙上橫著一條條等寬的線,像是從學生作業本上撕下來的東西。紙條上面寫著:我向李浩宇借30萬,已歸還17萬,剩下13萬由宋鹿本人按年利息3.5%十年內歸還。
簽名是宋鹿。日期是六年前。
第12章 欠條。
又是一張欠條,字跡和雪茄皮上一模一樣。總算知道她這逢人寫欠條的手段是從哪裡開的先例。或許還有很多這樣的欠條。寄養女和錢,依然攪得如此不清不楚。
林也也就隨口一問:「她為什麼借錢?」
李浩宇目光躲閃,他不知道林也知道多少,說多說少都可能激怒鹿鹿這個看起來有錢有勢的老公,他只能含糊其詞:「我們想給鹿鹿買點東西,轉了30萬給她爸爸。她當時反應那麼大,把我們都嚇死了。我就求我爸媽讓鹿鹿完成學業再說。也沒想著真要她還。鹿鹿這些年爭氣,把錢都還清了。我想把欠條親手給她,也算是一個交代。」
陸飛突然插嘴:「父債子償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林也齒關松松,話卻很重:「不想著她還扣著人家戶口本?保存人家的欠條?給她買東西,轉錢給她爸。你轉這30萬的原因也說得不清不楚。她買東西為什麼用一個非親非故的人的錢?你沒說實話。」
李宇浩不喜歡林也的態度,覺得他瞧不起人,乾脆鬧出來看他怎麼下台:「我們定過親。」
林也眼神一凜。
陸飛倒吸一口涼氣。
林也神色未變,嘴角往上一勾,是嘲諷也是鄙視,嗓音薄涼:「這張欠條是六年前寫的。六年前,你應該有二十多,她不到15周歲。你是想說,你想和一個未成年人發生關係?牢底坐穿的,瘸子。」
李浩宇覺得身心都受到侮辱,聲嘶力竭:「我沒有!」
林也的背疲憊地撞到欄杆上,手指有一下沒一下敲著,「那你告訴我定親是什麼意思?你給他一筆錢,讓她陪你搭房子、過家家、演一場戲?世界上有這麼閒得慌的敗家子嗎?」
陸飛掃一眼林也。
林也眼珠子都沒斜一下,目光直戳李浩宇,真想就地正法了他。
陸飛推一下眼鏡,很上路地提醒:「我國女性結婚法定年齡是20周歲。和14周歲以上的女性發生性關係並不觸犯法律,前提是雙方自願。」
「所以,是自願嗎?我太太寫欠條,還錢,就證明她不願意。我不妨大膽猜測一下。那30萬說好聽點是彩禮,說不好聽點是她爸把她一個未成年賣給你們。她不樂意,你們就扣住她戶口本。你得不到她,也不想別人得到她。就是這麼回事。」林也腦子轉得快,任何狐狸在他面前一搖尾巴,他就知道對方要拉什麼屎。他不是怕
事的人。欺軟,更欺硬,是他一貫的優良作風。
李浩宇喉嚨里像是哽了一口痰,想說什麼,被林也高聲堵住:「行了。瘸子,把錢還給她。我替我太太還。陸飛,把17萬加利息轉給這位先生,現在。」
陸飛把李浩宇後衣領一拎,拎到旁邊,網銀操作完畢,陸飛朝林也點頭。
林也一個字炸起來:「滾!」
這一聲吼吼得房子都在顫,護士打開主臥門,厲聲說:「家屬輕一點,病人在休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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