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吳麗娟果然跑到學校來鬧了。
她不是一個人來的,而是帶了一大群宅家沒事兒乾的親戚以及親戚的親戚,黑壓壓一伙人堵在學校門口,拉了個橫幅——xx高中,還我女兒!
如果是一般的學生,學校會讓家長和孩子一起坐下來解決矛盾,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執意不肯讓學生留校,學校也沒有辦法。
沒有留校名額強行留校,屬於違紀行為,情節嚴重還要被批評記過。
所以最終的結局只能是學生和學校向家長妥協。
因為學校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學生家庭內部的矛盾,讓整個學校陷入輿論風波。
但如今不一樣。
200萬雖然不多,但能讓學校在面對突發事件的時候換一種解決辦法。
——報警!
第312章 蕭蒙
學校留校的制度符合教育局規定,所以不存在限制學生自由的可能,學生雖然未成年,卻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家長不可以強行左右她的人生。
謝揚澄留校是她自願的,直接鬧到派出所的結果就是吳麗娟故意損害學校名譽,學校保留起訴權。
吳麗娟文化不高,但也知道怕。
謝揚澄終於能清清靜靜地沉浸在學海之中。
另一邊,招嵐意外地接到了蕭蒙的電話。
蕭蒙是電子廠老闆的小兒子,也是給謝招嵐送花,最終「送走」謝招嵐的那位。
這件事其實也不怪他。
因為之前他就送過小束一點的花,謝招嵐收了,還拍照發過朋友圈,買乾燥劑做乾花。
她的花粉過敏體質不是那麼嚴重,沒有到一聞就得死的地步,做這些的時候也都帶著口罩和手套。
她的死9分在於酒精中毒,只有1分在於花粉過敏,但這1分卻成了她最直接的催命符,只能說世事無常。
因為是無心的,所以招嵐沒有去找他的麻煩。
也沒有主動聯絡。
「你怎麼不在公司上班?」蕭蒙滿是疑惑。
「我已經離開兩個多月了。」招嵐覺得這人挺奇怪的,表面看起來似乎對謝招嵐很有好感,卻連這些都不知道。
蕭蒙停頓了一下,帶著點質問的語氣:「我送你的花為什麼要丟?」
「我花粉過敏。」
「不是你見異思遷嗎?」蕭蒙仿佛被劈腿了似的。
招嵐微微挑眉,仿佛嗅到了陰謀的味道,她笑起來:「誰告訴你的?」
「你別管,你就說是不是!」
招嵐乾脆將汪某故意灌醉她、又收到一大束玫瑰花,酒精中毒+花粉過敏,差一點就沒命的事一一告知。
聽完後的蕭蒙沉默了。
他忍不住瞪大眼睛,似乎在分辨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
「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去xx醫院問一下相關醫生,他們應該還記得,另外也可以查一下汪某的判決書,他是數罪併罰的,應該能查到相關罪名。」招嵐說完便掛掉了電話。
電話那頭的蕭蒙眉頭擰起,臉上漸漸浮現憤怒。
他被耍了!
有人告訴他,謝招嵐收了他的花,轉頭就丟進了垃圾堆,附贈一張照片,照片裡是他讓店家寫的祝福語。
還說謝招嵐那天去酒店是為了釣凱子,有了更好的金大腿,當然不會再來討好他。
那時候他不在國內,一生氣就想晾一晾謝招嵐。
後來又被別的事絆住,到現在才想起她來。
一問,居然沒在公司上班。
兩天後,招嵐收到了蕭蒙的道歉:「對不起,是我誤會你了。你現在在哪裡上班?我請你吃飯好不好?」
「不好,我不喜歡占陌生人便宜。」
「我怎麼能是陌生人?我對你的心意你還不知道?」
招嵐笑出聲,蕭蒙看起來對謝招嵐是挺上心的,但因為一個誤會直接兩個月不聯繫,也不見得有多重視:「無所謂了,我反正對你沒有一點好感,以後咱們就當不認識。」<="<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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