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廂里沒有監控,所有目擊證人一致否認,襯得她像個上位不成、惱羞成怒的瘋子。
人事打電話通知她被開除,員工宿舍那邊也告訴她,有新員工要入住,等不了她回去收拾,東西都打包好了,讓她及時回去拿。
第四天,招嵐簽了免責書出院。
實在是存款不多了。
離開的那天,正好看到汪總也出院了。
那天他被蜜蜂蟄,身上的腫總是消不下去,生生拖了四天。
看到招嵐的時候眼神輕蔑:「小丫頭,法律可不是這麼用的!」
招嵐輕輕扯了扯嘴角:「希望你是乾淨的!」
汪總根本不在意,揚起下巴高傲地走了。
離開醫院後,她找了個網吧。
花兩個小時查到了汪總違法亂紀的證據,匿名送給警方。剩下的時間查了包廂里的其他人,資料打包上傳雲盤,有備無患,又上了一道加密鎖後才離開,就近找了個小館子,吃了一碗粉。
之後又去領了原身的行李。
原身東西不多,一個大的蛇皮口袋就能裝滿。
這邊到處是監控,沒辦法將那麼大一坨東西丟進空間,只能叫了個出租拎到酒店,洗完澡躺下後,看了下卡里的餘額。
14823.23元。
好窮!
好想把小數點往後挪兩位!
算了,不切實際的事還是不要幻想了。
招嵐從空間拿了充滿生命力的食物吃下後,好好地睡了一覺,第二天出門找活。
這邊屬於沿海城市,有很多工廠。
但是謝招嵐的學歷實在不夠看,就算沒有汪總從中作梗,她也找不到什麼好工作,乾脆去了海邊。
這時候不少捕魚人帶著魚獲上岸,懂行的已經開始挑了。
招嵐也每家都觀察了一遍,最後選定了一個生意一般的老闆:「老闆,你們的船能帶人嗎?」
「不帶人不帶人!」老闆想也不想就拒絕了。
「我給錢的,一趟3千。」
老闆猶豫了:「我們走的早,你起不來。」
「多早我都能起來。」
「你去幹啥?」
「我沒捕過魚,想玩一玩。」
這會兒上生意了,老闆暫時沒空和招嵐細說,招嵐也不著急,站在旁邊靜靜地等著。也許是她站的太久,老闆的魚都比其他攤位的活躍。
這些生物雖然沒有生出靈智,但天然地會想要親近她。
就像植物天然喜歡太陽一樣。
老闆忙完見招嵐還沒走,確定她不是開玩笑,才說:「你來,我跟你講一講注意事項,還有一些要求,你要是能遵守,我就帶你。」
「謝謝老闆。」
老闆的要求也不高,不能干擾他捕魚,自己的安全自己負責,到時間就開船,不等人。
招嵐用手機掃了200塊定金,又去了一次漁具店,之後回到酒店繼續睡覺。
次日凌晨3點起床,4點在約好的地點匯合。
遠遠地就聽見老闆娘在嘀咕:「來不來啊?」
老闆也不知道:「還有幾分鐘,等一下吧。」
「現在的小姑娘啊,想一出是一出的,咱們帶她出去萬一出了事怎麼辦?」
老闆揉了揉眼睛:「那能怎麼辦?晴晴那兒天天都要錢,多掙一點是一點。」
提起這個話題,夫妻倆忍不住嘆氣,沉默了幾秒就看見一個高挑的身影往這邊走來,手裡還提著一隻游泳圈、一隻長長的魚網、一隻塑料桶。
桶里是一包用防水袋子裝好的乾衣裳、游泳帽、護目鏡、一隻小型氧氣瓶。
「你這是要下水?」老闆低頭瞅一眼,心裡打起了退堂鼓。
雖然說了自己負責自己的安全,但畢竟是搭了他們的船,真有點什麼事,他們也脫不開身。
招嵐笑道:「我水性很好的,放心。」
老闆娘自言自語:「淹死的水性都好……」
嵐:……雖然概率上看是這樣,但我真的沒那麼容易死。
「不然我給你們寫個安全責任自負承諾書吧?」這位老闆是招嵐從一群老闆里挑出來的,面色滄桑但眼神清正,算是個沒什麼壞心的普通人,所以才這麼主動。要是換了其他沒有把握的人,她才不寫。
萬一別人拿著承諾書在海面上干謀財害命的事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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