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嵐只說是家裡,具體位置卻不肯透露。
得知價錢後,顧予衣猶豫了一會兒,還是讓吳媽數了20枚銀元,並且讓招嵐三天來一次。
吳媽把招嵐送出去的時候都在替顧予衣心疼錢,不過出門前還是叮囑了一句:「你今日說的什麼『太太先生』之類的話,出了這個門可不許再說,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第235章 金子
這一日夜裡,卓然又來了。
「你不要這樣,我是你未婚妻的嫂子!」顧予衣顫抖著後退,眼睛裡已經漫上了霧氣。
卓然嘲諷道:「那個蠢女人現在已經死了,沒有人能再影響我們!」
顧予衣不可置信地驚呼:「你怎麼可以這樣!你答應過我的……你不能對賀家動手!」
「你也答應過我!」卓然怒吼。
「我後悔了!」顧予衣哭道。
「所以你憑什麼要求我信守諾言?顧予衣,是你受不了那個迂腐的死胖子!他死了,你自由了,到頭來卻要把我踢走,想得美!」
顧予衣用力搖頭:「不是的,我只是讓你幫我離婚,離了婚我就可以嫁給你,我沒想要他的命!五年了,我無數次夢到他從水裡爬出來,掐著我的脖子問我為什麼要害他,好幾次我都以為我會死在夢裡,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嗎?明明離婚就可以,你為什麼非要他的命!」
卓然嗤笑:「因為賀家欠我的!他們搶走了你,就必須付出代價!」
「婚約是父母輩定下的,你還想要整個賀家都賠給你才算完嗎?」
「當然!」
顧予衣呆愣愣地望著她曾付出過真心的男人,不敢相信對方會答地如此理所當然。
或許,這個男人一開始的目的就是賀家。
奪妻之恨?
藉口罷了!
思及此,顧予衣得悲從中來。
她大笑了兩聲,眼淚卻越來越多。
她無聲自問:顧予衣啊,你是有多自信,才相信這個男人的鬼話,相信你是獨一無二的無價之寶?相信他為了和你在一起,不惜手染無辜之血、不惜與世俗為敵?
這樣的人間,哪裡有什麼童話?
不過是擔了禍水之名,成了利慾的遮羞布。
之後的事少兒不宜,遠在城市另一邊的招嵐關掉竊聽器,去房間換了一身衣裳。
她可以悄無聲息地結束卓然的命,但那樣太便宜了。
就算沉船的事還沒有發生,那麼多人命暫時不用按在卓然身上,可陪著賀招嵐遠行的僕從護衛丫鬟,加上賀招嵐本人,共十九條人命,卓然一條命是不能抵償的。
夜色深沉,一個漆黑的身影忽然閃現又瞬間消失,穿過燈火通明、衣香鬢影的不夜城,最終落腳在一處巡防嚴密的洋樓。
這個世界對招嵐的限制很大,幾乎不能僅憑感應探知不可視之處,所以她簡單組裝了靜音版金屬探測儀。
不多時就她就停在了在一幅猛虎下山畫卷下。
小心地打開暗格,入目是一片金黃。
最外面有二十條大黃魚上有「賀」字的印記,那是賀家二老給女兒的救命錢,那天遇到土匪的時候,見勢不敵,僕從就想丟兩條出來好過了這個坎,誰知道對方錢也要、命也要。
還有四張共計兩萬銀元的匯票,是賀招嵐出國後的花銷。
作為路途上花銷的銀元倒是沒有見到,可能是底下的人昧下了,也可能是卓然看不上,隨手賞了人。
招嵐拿走了原本屬於賀招嵐的財物,又多撿了幾根金條,剩下的沒有動。
倒不是她在意什麼「不義之財不取」的原則,事實上這裡絕大數的錢來頭都不會太正常,純粹就是想留著給卓然添堵。
以後時不時來拿幾根,這邊又查不到任何線索,不知道能不能把卓然給整瘋。
拿了錢,招嵐又去拿了幾把槍。
這年頭槍可貴了,一根金條才能換一把,且很多時候捧著錢都不一定能買到。
·
次日,招嵐又去了郵局,剛來時住處未定,想要回信只能自己去問,這一天終於收到了賀家父母回發的電報。
招嵐的電報是:已到華亭,甚喜,欲留數月,乞父母安,女招嵐敬上。
賀家回的是:安好勿念,珍重自身。
卓然選擇在船上動手,必然是因為在賀家動手不方便,不管賀家那邊有沒有鬼,賀家二老暫時不會有性命之憂。
心情一好,順手就買了報童推銷的報紙,恰好看見一則描寫小商戶經商,遇見土匪被搶劫的報導,文章最後還在呼籲軍閥和高官管一管外面猖獗的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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