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悲從心來,極度後悔:「我今天怎麼讓你送我了呢!以後你要是東窗事發了,我又是唯一一個知情的。容姨指不定就該以為是我攛掇你的,搞不好還以為我是個拉皮.條的。」
本來林暮暮覺得潘煜因為談個對象而選擇換個城市、搬出去住的做法就已經很挑戰容婉和潘爹的底線了,沒想到潘煜還整了個挑戰爭霸賽。
他談的對象是個男的!
男的,潘煜;潘煜,男的。
林暮暮只慶幸自己剛剛沒讓潘煜直愣愣地撞上容婉他們,不然家裡現在就跟過年放炮似的,一個接一個地炸!
她手搭在車門扶手處,碰了碰開關又放下,心如死灰。
「但凡我不怕死,剛就跳下去了。」
林暮暮腦子嗡嗡地,一天一夜沒合眼,精神都有點恍惚: 「魚寶,我今年才剛剛三十!是,我承認我有時抽菸、經常喝酒、長包男模,但我也是個事業有成、按時納稅、絕不亂睡的好女孩啊!魚寶,你記得跟容姨說,我是正經人,不做那不清不白的事。」
潘煜其實沒聽明白林暮暮在說什麼,但好在他記性好,見林暮暮不說話了,他便開始倒帶,順帶糾正她的喊法:「姐,你要叫我潘煜。」
林暮暮從善如流地改口:「panda。」
改了又好像沒改。
潘煜頓了下,繼續:「為什么爸媽會以為我跟男人在一起就不清不白了?我們明明是清清白白、按部就班!」
「按部就班?」林暮暮抓著重點,目光凝視,「你們就到哪一步了?是不是都準備逼宮見家長?」
但凡潘煜敢點個頭,林暮暮這次捎帶手就能把人給按下去。
只是——
「姐,逼宮是什麼意思?」
林暮暮:「...見家長的意思。」
「哦哦,那我逼過宮了。」潘煜抬了下脖子,眉眼流動著驕傲,「我都見過他爸媽了。」
他跟許主任一起送他們上的車。
「許叔還讓我試試過年回他們家。」潘煜撓了撓臉,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他們應該挺喜歡我的。」
林暮暮眼前一黑:「…你都見過他父母了?」
「嗯!」
「他們還讓你過年去他們家?」林暮暮警鈴狂響。
潘煜認真回想,當時許國海好像就是這樣說的——「在外我管不了你們,過年回家你試試。敢帶不三不四的人回家,腿不給你打斷。」
當時許主任臉色難看,小捲毛也沒細問,反正他又不是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潘煜還挺高興地幫他們把行李送到了車上,手揮的都特別有勁兒。
河南人是真熱情啊!
潘煜的注意力被牽走,又很快回來:「姐,我聽我新認識的朋友說,常規的婚姻只有四步—喜歡、追求、戀愛和結婚。」
林暮暮心中的警鈴持續尖銳爆鳴,遊蕩在報廢的邊緣,魂飄沒了,反而能很平靜地開口:「所以,你們現在是要結婚?」
「當然不是,」潘煜搖頭,停頓了片刻,語句放得很慢,「我都沒有竭盡全力、費盡心思地追過他,是不能那麼草率提結婚的。」
小捲毛在說重大的決定時喜歡羅列成語,以彰顯這句話的重要性。說完自己又回顧了下成語的意思,嘴角忍不住上揚。
有些人一想到便是路途遇花開,輕快伴馨香。
「等下,」林暮暮打破了他的自在,神情迷糊,「你們沒在一起?」
「暫時沒有。」潘煜的聲音低了瞬,但很快又昂揚起來。他已經做好了準備,而且相當有安排,「所以,我回去之後要很認真地追他!」
「追上了,我們才會在一起。然後我會求婚,我們會結婚。」
林暮暮:「。」
本來以為是兵臨城下,結果發現是自家的兵。
虛驚一場。
「你,」林暮暮長鬆口氣,整個人又歪了下去:「你才多大就想著結婚,晚婚晚育,知不知道?」
戀愛都還沒談就想著結婚,話說出口都讓人覺得天真。
「不知道欸,」小捲毛笑,眼底乾淨又真摯,是藏不住地炙熱,「遇見了他,我只想結婚。」
「遇見了他...」這話酸的牙口疼,林暮暮重複不來。
愛情可能是一場馬拉松,不是所有人都能上跑道,但總有太過稚嫩的人願意不顧一切,爭前恐後地往前奔。
要摔跟頭的。
林暮暮不怕他摔,只怕家裡人跟著擔心:「爸和容姨都不年輕了,沒確定結婚的事就別跟他們說了,記著沒?」
「記是記著了,但我還是會說的。」潘煜很執拗,也非常鄭重,「我很喜歡、超喜歡、非常喜歡許主任。他對我很重要,我希望你們也能重視。」
「…那也別現在說。公司最近事多,爸是真沒這個心力。」林暮暮拿他沒辦法,滑著日曆,算了下時間,「多等兩個月,至少要在長空2312的事故平息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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