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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算不擅長,我也在努力啊。」瞿英姿把話筒調整到他這邊,攛掇他,「今天要不試試看?資料都是我們一起整理的,說不定你記得比我更熟呢。」

鄭躊躇無情地把話筒又調整回她的位置:「激將法對我是不管用的,今天是你的主場,尤律和江律都指定了要你匯報,你是逃不掉的。」

眼見陰謀沒有得逞,瞿英姿對他冷哼了一聲,繼續連接設備。

看她這樣子,鄭躊躇輕笑了一聲,卻發現她毛衣上粘著沒清理乾淨的貓毛,順手幫她清理掉了:「你平時出門前能不能仔細照照鏡子?你看,粘了這麼多貓毛。」

她一向不拘小節,沒空理會這些:「知道了知道了,我下次注意。」

等她連好設備,尤未和江耀、王覽月都陸續到了,紛紛坐到了她身邊。

可能是

天氣的緣故,所里留的律師都不多,這次來旁聽的律師也並不多。

尤未剛準備提醒瞿英姿可以開始了,門卻又被人打開,出現了一個令她始料未及的身影。

冷欣然面無表情地瞥了她一眼,在門口旁挑了一個位置坐下了。

自從上次和尤未攤牌後,冷欣然一直都是刻意迴避她的,尤未是真沒想到,她還會來旁聽這次的案情分析會。

但她也無所謂冷欣然在不在,給瞿英姿比了個手勢,示意她可以開始了。

瞿英姿現在已經是遊刃有餘了,不緊不慢地進行開場:「本次案件是一起職務侵占案,涉案的當事人方玉蘭是一位聾人。」

「在兩年以前,她通過向日葵計劃被錄用後,分派到當時剛開業的Onsky奢侈品集合店當櫃姐,案發時,她已經在Onsky工作了大概兩年了。」

「去年年底,由於Onsky接到客戶投訴,稱他們在Onsky買到了假貨,Onsky檢查之後發現是有人替換了真包,所以立刻報警。」

「警察調查了所有店員,最後發現在方玉蘭的家中,發現了還沒有完成出售的一隻真包,以及她在閒魚上和其他買家的溝通記錄,最終確認換包的人就是方玉蘭,於是將她刑拘了。年前方玉蘭就已經被逮捕了,現在案子剛移交到沁城羅彌區檢察院。」

瞿英姿這次已經比上次更為系統地完成了閱卷,提出的意見也更有針對:「方玉蘭第一次賣包是在2022年初開始的,截止到她被捕為止,除去她沒賣出的這隻真包,她總共銷售出了4隻包,警方獲取了方玉蘭和所有買家的溝通記錄、交易記錄,以及方玉蘭的流水,同時也詢問了部分買家,收集了他們的證言。我覺得從以上證據來看,還是很完整可以形成證據鏈的,如果硬要說她沒有做過,有點牽強。」

「方玉蘭本身也有認罪意願。」王覽月翻看了一眼閆溫瀾做的會見筆錄,問瞿英姿,「所以你也覺得還是讓她認罪認罰比較好?」

瞿英姿想了想,道:「躊躇和我說過,一般來說,職務侵占的案子只要認罪態度好,退賠了,取得被害單位的諒解,加上她數額不大,又是聾人,判緩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吧?」

「躊躇在現場,他有什麼想法,他可以自己說,」王覽月看著她,「我現在想聽的是你的想法。」

王覽月的眼神像是有魔力,讓瞿英姿一下緊張起來,聲音也有點發緊:「我、我覺得這個案子說不定可以撤案呢?」

「撤案?」

「對,方玉蘭目前被認定的犯罪數額是五萬八千元,以前這是沒到構罪標準的。」瞿英姿翻出《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這個規定是2022年5月15日正式實施的,將職務侵占罪的入罪標準從6萬元下調至3萬元。」

「但在此之前,職務侵占罪的入罪標準一直按的是2016年『兩高』的司法解釋,職務侵占罪的『數額較大』的起點,按照受賄罪、貪污罪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2倍執行,就是6萬元。她第一次賣包是在2022年初,是在新規定執行之前,如果按照『從舊兼從輕』原則,是不是可以按照舊的入罪標準,說她還沒到6萬元的數額啊?」

「這一點是可以和承辦檢察官去提,」王覽月心算了一下方玉蘭在2022年5月後的交易金額,「不過,方玉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在新規定實施之後,而且獲利金額也超過了3萬元,如果硬要往『從舊』上靠,有點牽強。」

江耀附和:「《追訴標準(二)》主要是針對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的規定,而2016年『兩高』的司法解釋是針對修正前的《刑法》,並且《修正案(十一)》在2021年3月施行之後,職務侵占罪的刑罰結構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換句話說,2016年『兩高』的司法解釋所從屬的法律已經不適用了,那它所規定的數額標準也該失效了。」

江耀說得有點繞,瞿英姿已經聽暈了:「……這個問題我再想想。如果不能用『從舊兼從輕』的話,我覺得數額上也還是有可辯護的空間的吧?眾所周知,奢侈品都是價格虛高的產品,如果以銷贓金額計算的話,會不會能減小一點數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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