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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就要報批檢察院了,檢察院要在7日之內作出是否逮捕的決定。一旦檢察院批准逮捕,取保候審難度會變大,另外這也相當於一個信號,證明這個案件無罪的概率比較低,因為現在提倡的都是『少捕慎訴慎押』,檢察院不會貿然作出批捕決定。」鄭躊躇非常細緻地科普,「所以律師在檢察院批捕之前介入,是最好的時機,有種說法叫黃金37天,就是指這段刑拘到作出逮捕決定之間的時間,是律師需要好好利用的黃金時間。」

「當然啦,不是每個案子有37天的黃金時間的。」鄭躊躇點著屏幕上的那段時間軸,「比如這個案子,timatter根據以往大數據的預測是12天。」

聽他這麼講,瞿英姿一下把這個軟體當成了魔法水晶球一樣的寶貝:「那這個軟體預測得准嗎?」

鄭躊躇聳了聳肩:「我之前試過,沒一次準的。」

瞿英姿「呃」了一聲,霎時對timatter失去了興趣。

鄭躊躇這邊剛科普完,王覽月就替江耀解圍,繼續向王永遒婉轉解釋:「簡而言之,叢千斐和阮覓夏那天是在玩那種通過虐與被虐來獲得快感的情|趣遊戲,而叢千斐的角色是遊戲裡的施虐方,而阮覓夏的角色是受虐方。」

「為什麼要在這塊兒解釋這麼久?」王永遒不滿,「你們當我是多老的老古董嗎,這不就是像那個電影《五十度灰》一樣嗎?我30年前可就辯護過情侶在這個遊戲過程中導致一方死亡的案子。」王永遒讓江耀繼續往下分析,「你不要再解釋了,接著說案情。」

江耀突覺得自己在王永遒面前的遮遮掩掩實屬多餘了。

王永遒做了這麼多年刑辯,顯然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已經見過了。他不僅在30年前就已經接觸過此類案件,沒想到竟然也對同類題材的電影也有所涉獵,不管是從電影上獲得的理論知識,還是實踐知識,可能都可以降維打擊他了。

江耀於是繼續分析,起身在白板上畫時間線:「如果按叢千斐的說法,案情其實沒有那麼複雜。12月1日,阮覓夏在泉涌路的汀蘭畫廊成功策劃了一場畫展,畫展結束的時間是下午五點。而她和叢千斐約好了五點半,在畫廊旁邊的小巷子見面,而她要求叢千斐扮成綁匪,將她綁上他的車。」

「叢千斐按她說的做了,雖然阮覓夏在他面前掙扎,他仍然認為她只是沉浸在角色扮演中,所以沒有察覺到什麼不對。他把她帶回到自己位於霧水區的別墅,然後在別墅里繼續用鞭子等道具玩了以往他們一起會玩的遊戲。叢千斐說遊戲結束之後,阮覓夏並沒有感受到任何恐懼和害怕,反而很興奮,並且向他表示她很享受。兩個人吃了叢千斐點的外賣以後,相擁入睡,無事發生。」

「之後12月2日早晨,叢千斐說他要去外地出差兩天,如果阮覓夏想待在他的別墅,可以盡情待著。阮覓夏十分不舍地和他道別,說會在別墅里等著他回來。」

「結果12月3日下午,阮覓夏從別墅的二樓跳窗跌落至平地,摔斷了她的右手。她大聲呼救,引起了保安的注意,並幫她報警。她堅稱,一周前她因為受不了叢千斐的控制欲,已經和叢千斐提了分手,但叢千斐不願意並把她綁到了別墅,用手銬將她囚禁在床頭。她趁叢千斐出差的時候,拗斷了自己的手指,才得以掙脫了手銬。因為他反鎖著臥室門,她只得跳窗逃跑。」

「完全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王覽月意識到這次又是一起「羅生門」案件,「阮覓夏能拿出什麼證據?」

「她已經在微博發過自己和叢千斐的聊天記錄,都是一些她叫他不要再糾纏她的內容,但是叢千斐的回答確實很死纏爛打,類似說一些不能沒有她,如果她敢離開他,她就死定了的話。」鄭躊躇整理過阮覓夏的微博,「還有,阮覓夏的同事說,阮覓夏之前確實經常抱怨叢千斐的控制欲很強,她受不了想和他分手,但怕他來糾纏。另外,畫廊旁邊的小巷子其實有監控,也清楚地拍下了叢千斐綁人的畫面,她表現得確實很恐懼。」

「聽上去很不利啊。」王覽月又問,「那叢千斐拿得出什麼證據來證明他說的話?他們的聊天記錄里有涉及Cosplay,或者遊戲之類的話題嗎?」

「沒有,他說如果涉及這個話題,他只會打語音和阮覓夏說,他本來就是不想留下關於這個任何聊天記錄。」沒想到這樣的謹慎卻反而使得從千斐失去了證明的證據,江耀更覺頭疼了,「而叢千斐說他和阮覓夏的那些死纏爛打的話,也是cosplay的一部分,因為阮覓夏說她比較喜歡他有那種霸道總<="<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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