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不乏富二代,只是她很難被攻克,而且她交往都是奔著結婚去的,結婚後也不要小孩,俗稱丁克一族。
追求者一個個敗退,只有原主堅持了下來,答應了丁克的要求,在原主父母強烈反對下結了婚。
原主一點都不覺得丁克不好,甚至他是聽說了岳莎丁克,經濟條件又好才追求她。
他是家裡獨生子,生了孩子他的父母老婆,就連他自己都要圍著那個小不點轉,到時候他的錢也都要給小不點花,光想一想原主就受不了。
岳莎就成了他完美的結婚人選。
原主長得小帥,三萬多的月薪,雖然收入比不上岳莎,但工作穩定,偶爾還會製造一些小浪漫,又願意和岳莎丁克,作為孤兒的岳莎又十分渴望有個家,折騰了一年多便同意了。
他們丁克,沒有孩子,錢都花在提高生活質量上,這套房倒是全款買下了。
岳莎還想買第二套,畢竟他們又不是供不起,節省一點攢個三四年就能全款買一套。
但原主不願意,他丁克就是想過好日子,省錢不就要降低生活質量,在岳莎想要再買一套房的時候他就不斷的說。
「家裡就我們兩個,以後也不會有孩子,沒必要買套房。」
「別人都是因為有孩子才早早攢錢買房,以後又要攢錢養孩子,我們又不打算要。」
「就算買了租出去也成二手,賣不上價,折騰來折騰去多麻煩,而且那些租金看起來不少,但對我們來說也算不上多,攢錢買房我們不如出去旅遊,住一住五星級酒店。」
原主一套理論打消了岳莎買房的念頭,賺的錢都花在享受上了。
原主上萬的衣服都有好幾套,岳莎沒有這麼大的物質消費,她會將錢捐給孤兒院。
兩人如果一直這麼丁克下去,將錢都花在自己身上日子也能過得挺好。
然而,原主年紀上去想要孩子了,覺得自己賺的錢,這套房需要人繼承,也羨慕別人在朋友圈發的親子互動。
尤其是萬超,他當初多拼命啊,為了孩子是他們公司有名的拼命三郎。
他比萬超還早兩年進公司,對方卻是壓他一頭,成為公司高管,錢賺得多,有大房子,開著七八十萬的車,小孩成績好,處處比他強。
他覺得就是因為孩子才讓萬超擁有了這一切。
原主越想越歪,女人年齡上去了不好生孩子,男人卻不是問題。
原主和別人生了孩子,擔心岳莎發現,就跟她要錢,給父母買房。
當初他們丁克他爸媽很有意見,但到底是他的父母。
他知道岳莎其實心裡也有愧疚,多說那麼兩句岳莎就把錢打給了他,他就把房子買在父母名下,將『小老婆』安排到父母身邊。
孩子由他們照顧,他則是過去看看,其余時間回家繼續各種找名目從岳莎這裡撈錢。
當事情被爆出來,原主爸媽指責岳莎自己不要孩子,阻攔自己兒子生孩子,她不生自然有人願意生。
要錢?
她害他們那麼晚才抱上孫子,這是補償。
岳莎說是原主要和她丁克他們才結婚的。
原主媽:那還不是你個狐狸精把他迷得,現在他清醒了,你也別糾纏他,放過他吧。
岳莎讓原主說,原主將過錯都推到了岳莎身上,他只是一個為愛瘋狂的普通男人,而他爸媽都是為了他好,他家就他一個,他不能不孝。
岳莎心碎了一地,花了一段時間收拾好心情,準備找律師談離婚的事。
她不在乎她掙得多一點要分出去一半,但該她的就該是她的。
岳莎因為這一段時間的傷tຊ神精神恍惚出了車禍離世,因為沒有離婚原主作為唯一繼承者接收了岳莎的財產。
把工作室一賣,他們的小家庭過得不要太滋潤。
蕭逸年總結:又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渣。
如果他不是穿成原主,他會讓岳莎和原主離婚。
蕭逸年擦乾身體穿上衣服走出浴室,現在原主才剛三十出頭,和岳莎七年之癢,不愛回家,會在網上和一些女人撩馬蚤,但沒有找個小三生娃,省的他處理了。
至於撩馬蚤的直接斷了就行,本來就是明面上不敢,私底下想要找刺激的人。
原主聊著四五個,對面甚至可能找了更多。
他不回應,對方也不會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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