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你兩年前,為了這個孩子差點殺人!我怎麼能看著你為了他毀了你自己?」
兩年前,
說的是有個不長眼的人,企圖強迫於小遠,最後傷了於小遠的事情。
他那次也確實失控了,以至於用了些血腥的手段。
不過段崇覺得母親說的嚴重了,他怎麼可能會殺人?
他有腦子,有錢,有千百種辦法讓那個覬覦他小狗的人合法的生不如死,何至於把自己栽進去?
但他母親並不這樣認為,她似乎認定了於小遠是讓她兒子不穩定的因素。
「小崇……小崇,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算媽媽求你,別再找那個孩子了,放過他也放過你自己吧……」
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的。
在之前他心軟過,想過放過於小遠,算是他的一絲仁慈。
從小,他便知道他和常人不同,情感上少了許多東西,又極其缺乏同理心。
過去的二十幾年,他一直認真學習做一名世俗意義上的正常人。
如果中間沒有遇到於小遠,如果於小遠沒有一頭熱烈的闖進來,他不會知道自己也可以有如此強烈的執念。
他想起心理醫生曾經問過他,問他認為愛情是什麼。
教科書般的回答他可以給出很多個,可他心裡並不認同。
兩個陌生人,怎麼可能會因為這種虛無縹緲的定義綁在一起。
所謂愛情,也不過是書籍,影視,或者其他傳播途徑潛移默化影響著年輕的男男女女。
人類又擅長模仿,從眾。
聽得多了,見得多了,便認為愛情是存在的。
他自認為不會被影響,他和於小遠之間怎麼能用愛情這種淺薄的東西來定義?
於小遠合該是他的,他和於小遠就應該永遠在一起。
可於小遠想要愛情,想要這種不存在的東西。
他想,於小遠想要,那就給吧。
他可以花二十幾年的時間學著做正常人,那後面花時間學著做於小遠心中合格的愛人,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第68章
原定一周處理北城的工作已經是壓縮後的時間了,段崇硬生生擠壓到了五天,並在第五天通宵後,第六天清晨趕往了機場。
落地到附近的城市,再開車到達文縣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了。
這個時間點,於小遠應該還在上班,顧忌到當初對方不讓他去上班地方的緣故,段崇去酒店稍微修整了下自己。
待臨近於小遠下班的時刻,段崇便拿起一旁特意從北城為於小遠挑選的禮物,前往於小遠居住的小區等人。
這樣的行為看起來沒有效率且愚蠢,但段崇就是這樣做了,他不是沒有別的手段讓於小遠跟他回去,可這次還是選擇了最笨的辦法。
當初於小遠也在集團樓下等了他半個多月。
以前段崇不懂,現在和當初的於小遠做著同樣的事情,他隱約明白了。
這一等就是一個小時,天黑了,於小遠所在的房間亮起了燈,段崇只當於小遠休假,略作思考,邁步去了於小遠所在的樓層。
站在那扇綠漆斑駁的鐵門前,敲了門,等門打開的時間,段崇回想著明越曾經說過的廢話,覺得或許可以試試。
門很快打開。
「陳青——」
陌生的聲音戛然而止,站在門前,容貌昳麗的青年眸中閃過一絲錯愕。
空氣靜默了一秒。
段崇面色說不上多好,看著面前的人沉聲問:「凌總,可以告訴我,這裡原來的住戶去了哪裡嗎?」
-
於小遠正在吃泡麵。
從原來的住處搬家後,他沒有了蹭飯的地方,周圍也沒什么小飯館,於小遠晚飯已經吃了三天的泡麵。
於小遠原本沒打算搬家的,非要說的話只是猶豫。
當初他說的話也不算騙段崇,他在這裡待得挺開心的,老闆娘不錯,同事們也都很好,要是段崇不來,他大概可能在這裡工作幾年,在拿自己的積蓄買個小房子也說不定。
變數就出在段崇剛走的第二天,房東突然打電話說不租給他了,還說要賠他兩個月的房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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