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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枕安唯恐晚一秒解釋便要被她誤會,「祝璋姐不會幹涉你們的決定,我也不是來替她傳話的。」

「好,這樣最好。」向寧強壓著哽咽,「不論曉夜最後怎麼選擇,追究到底也好,自保和解也罷,別人都沒有資格干涉。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讓別人利用她,把她當槍使。」

枕安攥起手,任由指尖劃花掌心的字跡。

他以前羨慕過很多人,不過都是面目模糊的群體,例如家庭和睦的人、自由自在的人、無愧無悔的人,不一而足。

時至今日,他卻第一次針對具體的某個人產生了羨慕的情緒。

他羨慕簡曉夜。不是嫉妒,不該嫉妒,沒資格嫉妒。

「跟簡小姐比起來,或許,我還不算是你的朋友。」

語氣有幾分自嘲,已經是他給自己設定的規則範圍內最克制的表達。

向寧不動聲色地觀察著,他眼中的落寞並無一絲作假的痕跡。

難道,他真的把她當做朋友了嗎?

第27章 正經朋友

向寧是久久泡在娛樂圈名利場裡的人,見慣了逢場作戲的「友誼」,深知利益交換的必要性。

早在拍賣會那天,她就察覺了枕安厭惡杜琮,所以今晚才會拉他做臨時搭檔,配合著一起揭穿共同敵人的真面目。

她對他的笑容和熱情,都不過是一種職業習慣而已。只要有利用價值,她對誰都這樣。

可是此時此刻,向寧才遲鈍地發現,枕安和她對彼此關係的定位似乎不太一樣。

朋友?朋友……

向寧沒什麼異性好友,僅有的幾個,其實都是前男友,只是分手時說好了「還能做朋友」,不過正經論起此後的關係,實在遠遠比不上她的女性好友們。

難道枕安真的把她當做朋友了嗎?短短几分鐘內,這是向寧第二次問自己這個問題,仍舊沒有想出答案。

因為她實在無法構建完整的邏輯閉環。歸根結底,他們不過短短几面之緣。

可是回顧過往的相處模式,枕安又的確像一位溫柔而又古怪的朋友,總是願意給她提供幫助。

社交舒適圈裡多出這樣一個新人,似乎也不錯。

想到這裡,一個念頭忽如鬼使神差般冒了出來。

「我能經常去你家蹭飯嗎?」她問。

枕安如動作卡頓的機器人般點點頭,大約是哪裡的程序出了問題,才把她的一句玩笑話當了真。

「那就算是朋友了。」向寧由此下了判斷。

不過也只是說說而已,她不會真去枕安家蹭飯的。

「好。」枕安嘴比腦子快,連忙應承下來,怕她反悔似的。

「外套借我穿一晚上OK嗎?」向寧存心試探,「晚上有點冷。」

「嗯,不用急著還。」枕安不假思索地答應,沒有任何補充條款。

向寧不由狐疑:他是不是熬夜熬出健忘症了?

「你確定?」她摘下外套上的白鶴胸針,在枕安眼前晃了晃,「尚方寶劍可還沒收回去呢。」

枕安接住胸針,將這話咂摸片刻,便回過味來:「什麼都瞞不過你。」

向寧笑而不語,其實是他們表現得太明顯了——之前與杜琮的保鏢和美術館的前台交涉時,對方的目光都在這枚胸針上停留了幾秒,緊接著便作出了讓步。

更別說那上面還鑲著一顆貨真價實的鑽石,至少兩克拉,把它比作尚方寶劍也不算過譽。

物歸原主以後,向寧放鬆地打了個哈欠,隨即把瞌睡蟲傳染給了枕安。

三更半夜,誰都沒精力繼續閒聊,向寧看看手錶:「時間差不多了,我就先走啦。」

說完,她在車門內側鼓搗半天,門卻紋絲不動。

該死,忘了這茬!為什麼豪車設計師總喜歡在門把手上大做文章?

枕安幫她打開副駕的車門,道別前不忘詢問:「等做完筆錄,需要我送你和簡小姐回家嗎?」

「你不困嗎?裡頭還不知道要耗到什麼時候呢。」

「那正好,我可以在車裡小睡一會。」枕安想了想,還是決定坦誠些,於是補充道,「主要是……放不下剛剛拿到的『朋友』名分,還想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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