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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他很聽自己的話。

秦小麗戲稱虞景是他的一條尾巴,每天準點兒出現在教室門口,下樓梯的時候很喜歡走在他後面,悄悄踩陳歲聿的影子,他以為自己不知道。

其實陳歲聿什麼都知道。

他知道虞景的素描本里全都是自己,一個人在家的時候經常偷穿自己的外套,甚至包括虞景在16歲的第三個月第一次夜遺,第二天洗內褲的時候悄悄晾到了最裡面。

虞景是這樣的,以為自己藏得很好,實則漏洞百出。

在他第一次和自己同床共枕的那天,虞景睡得很熟,但其實陳歲聿失眠整晚。

他和虞景的心臟隔著薄薄的皮肉貼在一塊,懷裡人溫暖的體溫觸手可及,陳歲聿卻生出某種類似於近鄉情怯的情緒,很害怕自己急促得不正常的心跳聲暴露。

他也不是沒想過辦法阻止,可喜歡向來是沒有道理的,比如寒冬臘月的天氣,穿著玩偶服的虞景凍得瑟瑟發抖,也不過是為了給陳歲聿送一件像樣的生日禮物。

虞景可能不是個很會生活的人,但絕對懂得如何愛人。

這是他與生俱來的天賦,陳歲聿普通人一個,比不過又陷落得徹底。

後來的他縱容一切發生。

他們在夏日相愛,短暫地度過了一些時候,再到虞景突如其來的離開。

他一定有緣由,陳歲聿堅信這一點,但相信是很難支撐人原諒的,只有恨可以。

五年的時間,陳歲聿沒有停止過恨虞景,也沒有停止過想念。

他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強迫自己適應沒有虞景的生活,又花了五年去忘記。

當陳歲聿踩在西雅圖濕漉漉的土地上,他會很少想到虞景,因為只有這個時候,他知道虞景離他很近。

陳歲聿騙虞景說自己從來沒有去找過他,其實在虞景畢業的那一天,他去了虞景的學校。

他只花了很短的時間,就在人群中找到了虞景,22歲的虞景孤身一人坐在樹下的長椅上,沒有和任何人合影,興致缺缺,太陽照著,皮膚透著一股病態的白。

陳歲聿盯著他瘦削的身影,就想,如果虞景沒有離開,在畢業這天,自己一定會穿上最好的西裝,當著所有人的面,送給虞景一束夏日裡開得最盛的花。

為什麼非走不可呢?

陳歲聿想不明白,也不再去想。

直到虞景回國,陳歲聿又輕易地在一眾面試者中發現了他。

23歲的虞景沒什麼變化,看起來很漂亮,也很聽話。

所以他少有地去了一次面試現場,對虞景說出口的話每一句都不算客氣。

但他拉拉雜雜問了好幾個問題,其實就為了那麼三兩件事——

「為什麼走?」

「過得好嗎?」

以及,「還愛不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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