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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小狗之間,他每次看到的都是小狗。

他哄了小狗一會兒才看見我,他開了啤酒來跟我吃飯。

酒過三巡,他突然問我:「喬湛城,你還記得我嗎?」

我知道,他的調查要結束了,我們要分別了。

我沉默了很久。

之前,他每一次從家裡離開,我都很害怕他再也不回來,又害怕他回來給我說再見。

結果真到了這一天,我反而什麼也沒有想,我知道我留不住他。

我們像是兩條相交的平行線,短暫的有了一次交際後,他越來越高,我越來越低,中間的陰影處是我躲著悄悄看他的地方。

我們本來就是這種關係。

於是我回了屋裡,把珍藏了很多年的學生證拿出來。

幸好我保存得很好,這是我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優勢」的地方。

他也很意外,眼睛明顯亮了很多。

我喜歡他亮晶晶的眼睛,如果他的眼睛會因為我多明亮一些,我什麼都可以做。

所以我把這個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物品也還給了他。

果然,第二天他出去後,再回來時,就離開了。

我鼓起勇氣問他可不可以去找他,他拒絕了,只說會來找我。

預料之中的答案。

我只能強顏歡笑給他告別。

他離開後,屋裡又變成了空空蕩蕩的樣子,真奇怪,明明住兩個人的時候感覺十分擁擠來著。

他的東西全帶走了,若不是臨時置辦的那張小床和熱水器在,會讓人以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大夢一場。

接下來的每天我都會把他的床褥鋪好,每晚都會去調好熱水器。

假使有一天他會心血來潮地找我……假使……假使……

我嘗試著去做出一些改變,不過我這個人在喬家破產後就一直四處流浪,死了就死了,沒死的時候就打點零散的工去應付一下生存,所以沒上過學。自然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大多是一些賣力氣的活。

轉變是偶爾我會在發一些暗戀他的博客,有一條莫名其妙火了,有人提議我去試一下把這些經歷寫成小說,或許會有人看。

我嘗試了一下,意外地還不錯。

我喜歡這個工作。

倒不是說我喜歡寫小說,我只是喜歡我的生活中充滿了他。我喜歡描述他,也喜歡讀者透過我的文字愛上他的瞬間。

那會讓我覺得,我也為他做了什麼。也讓我覺得,我的喜歡也是值點錢的。

他再也沒有聯繫過我,我看了半年的日落。

秋季的時候會下雨,我就去公交車站牌那裡等,有時會等一晚上,有時等了一小會雨就停了。

我總覺得下雨他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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